| 设施不当夺三人命 旅社老板赔偿2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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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南宁6月17日消息(记者刘发丁 梧州电台孙毅明)视旅社安全如同儿戏,导致三名旅客死于非命,最终旅店老板自吞苦果。日前,广西苍梧县人民法院以危险物品肇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陆建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26万元。 陆建平是广西苍梧县县城龙圩镇龙华旅社的个体老板。2003年12月16日,女旅客林某某、伍某某和男旅客温某某三人来到龙华旅社投宿。当天傍晚6点20分左右,旅社服务员发现女旅客伍某某死在302房的卫生间内,服务员随即报警。警方赶到后,在搜查各个房间时,又在408房发现男旅客温某某和女旅客林某某倒在卫生间。 经警方现场勘查,发现这家旅社使用液化气的热水器安装在1平方米左右的卫生间内,而卫生间唯一的通风口又被玻璃封死。当晚天气较冷,这3名旅客在卫生间洗澡时,由于室内氧气不足,热水器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从而导致这3名旅客因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的悲剧发生。 据了解,这家旅社是在没有经过消防部门审核验收,无任何消防设施和器材,未经消防安全检验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于去年12月2日投入使用的。苍梧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定,被告人陆建平为了经营赚钱而置安全不顾,致使三名旅客中毒身亡。所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了危险物品肇事罪。但鉴于被告人陆建平认罪态度较好,近日,苍梧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陆建平对判决表示不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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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SRC-74 责编:洪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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