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广网宁波3月16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阿曼 邢婷) 攀某虽然砍的是自己和兄弟自留山上的树木,但因未取得采伐许可证,被宁波奉化法院认定滥伐林木罪。
2005年9月至11月8日间,攀某在未经农林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对自己及其兄弟承包的松树进行了砍伐,并将所伐树木成车装运出售。11月8日,樊某装运的最后一车松木被森林公安查获。经查,攀某共砍伐松树21250公斤,折合立木蓄积32.196立方米。
奉化法院经审理认为,攀某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意砍伐林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2006年3月15日,依法判处攀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二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