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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厦门4月12日消息(记者刘立忠 陈庚 通讯员 郑金雄 王锐 蒲建川)今天上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受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卓振康、伍金国、胡陶雄、韩伟故意杀人案进行终审宣判。会后,四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只因借钱遭拒绝 灭绝人寰连夺三命
故意杀人犯卓振康,男,1969年12月14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无业。2005年5月9日晚上约7时左右,卓振康在被害人蔡某家中欲向蔡某借钱,蔡某不肯,卓振康即用斧头猛砸被害人蔡某的头部,后又用斧头猛砸蔡某73岁的祖母黄某和仅有5个月大的女儿洪某的头部,随后将洪某的头倒置放入卫生间的一个红色塑料桶里,放水将其溺死。
卓振康杀死三被害人后,为制造假象,对现场进行了处理。在被害人蔡某的阴道内插入一根泡茶用的木柄毛刷,从被害人蔡某的钥匙包上取下该房的钥匙丢弃在客厅内,用拖把拖地上的血迹。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卓振康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
怀疑妻子与人通奸 丧心病狂砍杀两人
故意杀人犯伍金国,男,1964年10月27日生,苗族,初中文化。2005年4月24日14时许,伍金国因怀疑其妻安某与厦门某公司老板陈某有奸情并导致怀孕,在其租住处与被害人安某发生争执,被告人伍金国即持菜刀猛砍被害人安某头、颈、手等部数十刀,直至被害人安某死亡。
随后,伍金国又携菜刀窜至某公司办公室,用菜刀猛砍被害人陈某头部二刀,陈某中刀后逃出办公室,伍金国持刀继续追砍。陈某逃至厂区拿一根铁钎与伍金国对打,伍金国从陈某手中夺过铁钎后,用该铁钎猛刺陈某的胸部数次,之后,又从工具箱拿起一把铁锤击打陈某的头部,直至陈某死亡。期间,被害人陈某的妻子及其儿女发现陈某被人追打欲予制止,均遭到伍金国殴打。伍金国杀害陈某后,窜至陈某的卧室,拿走其钱包,在逃离现场的过程中被抓获归案。
残忍杀害昔日情人 抛尸灭迹终被捉
故意杀人犯胡陶雄,男,1956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被告人胡陶雄与被害人陈某系姘居关系。2005年4月初,被害人陈某与胡陶雄分开,并居住他处。对此,胡陶雄非常恼怒,萌生先说服被害人陈某与其继续保持姘居关系,不成便将陈某杀害的恶念。
2005年5月3日下午,被告人在自己住处的卫生间内放置了一把菜刀。19时左右,胡陶雄劝说被害人陈某随胡来到暂住处,并发生了性行为。之后,当陈某要离开时,胡陶雄遂揪住陈某的头发,将陈的头部朝地上撞击,后又将陈拖至卫生间,按在地上,持事先准备的菜刀割下被害人陈某的头颅,致陈当即死亡。胡陶雄为毁灭罪证,将被害人头颅装入袋中带到厦门市钟宅湾大桥附近抛入海中,随后返回清理现场,并将被害人的尸体用尼龙绳捆绑,用棉絮、化纤编织布包裹,外加白色电线捆绑。次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胡陶雄使用两轮手推车载尸体欲往钟宅湾大桥方向抛弃,经钟宅村值勤点时被协警人员发现,被抓获归案。
不满昔日女友另有所爱 恶索“分手费”未果杀人
故意杀人犯韩伟,男,1976年3月1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 韩伟与被害人陈某曾是恋爱关系,因认为陈某在未谈清楚分手事宜又找了新的男朋友而不满,欲向陈某索要“分手费”。
2005年3月10日上午8时许,先后叫上许青远、王宝玉一同前往陈某住处,向陈某索要“分手费”。陈则表示等她的男朋友李某回来再说。于是被告人韩伟和许青远、王宝玉在陈某的住处等候。晚上6时30分许,当李某回来,韩伟就“分手费”的问题与李某进行交谈,遂引发口角、争执。韩伟即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李某的大腿部猛刺一刀,接着又朝李的胸、腹等部位连刺数刀。期间,被害人陈某上前阻止韩伟行凶,韩伟又向陈某的右肩、背部捅刺。遂致被害人李某、陈某当场死亡。行凶后,韩伟随即逃离厦门潜逃。于2005年3月22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服装市场某摊位附近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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