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城镇居民医保4月全面实施 比全国早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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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福州1月10日消息(记者陈定川)记者日前从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福建省决定比全国提前两年,争取从今年4月起在福建省所有市、县(区)全面建立并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据了解,列为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的厦门、福州、南平,去年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参保试点。截至去年底,三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已达62.3万人;省级财政对福州、南平两市的补助达5100万元,目前全部预拨到位。此外,厦门市已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率先在全省建立城乡统筹、全面覆盖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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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冯玉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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