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广网重庆8月29日消息(记者刘湛) 昨日,重庆市统计局发布“目前国民中等收入问题研究与重庆实证分析”报告指出,按照重庆的具体情况,全市已有339.8万人达到中等收入水平,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2.1%。
市统计局称,中等收入群体不单纯是经济学概念,它具有经济、历史、地域和社会等多重属性,目前有关中等收入标准的界定,主要基于收入、资产、生活质量3个方面进行考量。所谓中等收入群体,就是指一定时期内收入保持在全社会中等水平、生活较富裕、生活水平相对稳定的居民群体。
根据重庆8700户农村住户抽样调查、1500户城镇住户抽样调查测算,2006年全市有339.8万人进入中等收入水平,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2.1%。其中,农村中等收入水平人口为64.4万人,城镇中等收入水平人口为275.4万人。
统计显示,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主要靠工资。在2006年,全市中等收入群体人均年收入为13467元。从各项收入来看,人均工资性收入为9540元,占全部收入的70.8%;人均转移性收入为2408元,占全部收入的17.9%;人均经营性收入为1305元,占全部收入的9.7%;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14元,占全部收入的1.6%。农村达到中等收入水平的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为3405元,是同期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水平的1.2倍。城镇达到中等收入水平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同期全市平均收入水平的1.4倍。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部分呈全面上升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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