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大成立法学社会服务中心 援助弱势群体 |
|
|
中广网贵阳5月11日消息(记者陈屹)5月9日,“贵州大学法学院社会服务中心”成立,这是应对目前高校法学教育难点推出的新型教学实验机构,在国内尚属创新尝试模式。中心是校园内的“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同时围绕法律共同体的职业本质和特征,承担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法学教育的系统“临床”实践职能。今后,贵州大学法学院师生可以通过贵州大学法学院社会服务中心对外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支持,承接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和应用性法律调研课题。通过系统梳理法学院的实践教学环节而成立常设机构,在中国西部高校中属于首创,在“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中亦属创先之举。
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庆认为,当前,法科学生与医科学生的一大共同点是,有了几年的专业理论知识储备后,都需要时间进行系统“临床”。高等医学院校普遍设立附属医院解决学生的系统临床问题,这在人们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素来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行法学教育模式,却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几乎没有实质突破的“短板”。据李庆介绍,我国连续多年的高速经济发展释放出巨大的法律人才需求,法学教育规模也空前扩张,资料显示,设有法学院系的高校已逾600家。然而,尽管法学院系越办越多,显得“一派繁荣”,但却并没有满足社会对法律人才的结构性需求,中国广大中西部地区基层法院、检察院严重缺编缺员,有的贫困县至今没有一名律师。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法科毕业生就业却越来越难,据我国教育部门统计,法科毕业生的就业率竟排到了文科专业的倒数第二。
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汪祖兴教授则认为,抛开就业体制的因素不说,造成法科学生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高等院校法学教育没有适应社会对法律人才的结构性需求,教学环节缺乏对学生的系统实践训练,就社会的实际需求而言,毕业学生是作为“半成品”送出校门,这带来的直接后果学生走出校园后不知道自己的工作岗位在哪里,即便走上就业,也难以很快胜任本职工作的要求。
针对这些现状,贵州大学法学院社会服务中心将通过开放办学、诊所式教学、案例教学等实践教学方式,系统强化法学院学生的实践能力,从而最终达到满足社会需求培养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提高办学质量服务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的目标。
新成立的贵州大学法学院社会服务中心主任翦继志认为,这一模式一是可以组织法学院师资力量系统引领和指导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实习工作;二是可以有组织地带领学生通过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同时为社会大众提供公益性的法律帮助和法律支持;三是可以带领学生承接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和应用性法律调研课题,并根据课题有针对性地设计学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四是可以整合社会各界在法律实务领域卓有成就的人士充任中心的校外导师,加强实践教育;五是可以透过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开展学生的职场系统培训,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意识、职业伦理、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作为对贵州大学法学教育改革的鼎力支持,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当天正式将《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委托给了贵州大学,开创贵州省对外委托起草地方性法规的先河。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贵州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通过贵州大学法学院进行制度建设和人才培养领域的战略合作。
目前,有北京、贵州等10家律师事务所和6家贵州本地媒体参与了中心指导下的“阳光行动宣言”,为学生提供专业指导和舆论支持,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编辑:李智超)
|
来源:中国广播网 教育频道 责编:徐小璐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