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大08年奖学金项目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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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专项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
该项目系中国政府设立的单方全额奖学金项目。旨在鼓励和支持中国高等学校加强国际交流,打造高等教育品牌,设立国际一流大学。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我校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招生单位,从2008年起开始对外招生。
一、项目简介
1、招生名额:25个
2、招生类别:全日制在校的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
3、奖学金招生名额只用于招收新生。
4、奖学金内容:全额奖学金
—免交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和住宿费;
—提供学生在学期间生活费,硕士研究生1100元/月,博士研究生1400元/月;
—提供门诊医疗费和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600元/人年;
—提供新生一次性安置费600元/人。
5、奖学金期限
奖学金期限与各专业学制相同(各专业学制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汉语授课专业,在学制年限的基础上增加一年汉语补习时间。
二、申请途径和申请时间
申请人直接向中国农业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秋季入学申请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20日。
三、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人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学业成绩优良。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5、未获得其它任何奖学金资助
四、申请材料提供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中国政府奖学金入学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csc.edu.cn/uploads/forms/6-中国政府奖申请表.pdf ),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2.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 攻读硕士位学者须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攻读博士学位者须提供本科阶段和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 护照复印件1份及近期照片4张(白色背景,大小35mm×45mm)。
5. 个人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 提供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7. 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学术成果(如有)。
8.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原件自行保留)(下载地址:http://www.csc.edu.cn/uploads/forms/foreinphy.pdf)。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需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生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
上述申请材料须由申请人本人于2008年5月20日前寄送到中国农业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无论录取与否,申请人材料均不退还。
五、招生专业
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鼓励申请人提前自行联系相关专业导师,如申请人已与导师取得联系,请在申请材料中附上说明,以方便录取。
六、授课语言
学校暂无英语授课课程,无汉语基础的学生,需补习1年的汉语课程后再进入专业学习。汉语补习计入奖学金年限。
七、录取及通知
学校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于7月31日前将审核后的《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等相关录取材料寄至我校,由学校通知申请人。
八、其它
1. 该奖学金获得者应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每年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
2. 奖学金生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奖学金期限不予延长。
3. 奖学金生因患严重疾病需休学者,应回国休养,费用自理;经学校批准休学者,奖学金资格最长可保留一年,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因其他原因休学者,其奖学金的资格不予保留。
九、联系地址
中国农业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中国北京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100083
电 话:86-010-6273 6704
传 真:86-010-6273 7704
网 址:http://oir.cau.edu.cn
电子邮件: cauie@c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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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农业大学 责编:扬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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