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有一件事情一直被认为是政府做的善事,这就是在少数民族(主要是黎族)地区实施的民房改造,每年几百上千万的投入,老百姓旧房换新颜,甚至整个村落都完全变了样。一直以来,媒体唱赞歌,官员也将此列为自己的一项政绩。

乌龟常常被人们当作是健康长寿的象征,而“拉乌龟”则是黎族青年们摹仿乌龟行走的动作,创造出的一种十分有趣的体育游戏活动
但是近来好象遇到了一点麻烦。在对东方市江边乡白查村的民房改造过程中,反对之声不绝于耳,媒体随之也加入讨论,使这个小小黎族村寨一下子成了公众瞩目的地方。
按照当地政府的民房改造方案,对白查村的船形屋进行改造是在村里另选一住址建砖瓦房,砖瓦房建成之后,再把原来的船形屋全部拆掉,原村址改成水田。随着一些专家对白查村船形屋改造工程的关注,有关人士又建议,在建成新房后船形屋不拆掉,老人留在村子继续居住,但这一方案相关专家仍然不予认同。
争论的焦点在于拆了旧草房,代之以新的砖瓦房,那么,黎族同胞时代居住的散发浓郁乡土历史气息、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古民居,如何传承?新建的道路房屋、村容村貌是否也改变了乡土的和民间的遗产景观?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是否会影响到民族传统和文化的继承和发扬?
党中央提出了建设新农村的历史任务,今年年初,中央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各级政府将把对基础设施的投入重点转向农村,这对欠帐多年的农村建设来说无疑是好事。
但是,搞建设不是在纸上画画,错了还可以改过来。若干年以后,如果我们的后代在考古研究时只能看到唐宋元明清的建筑和民俗文化,而我们这些中华民族传承人所作为的这些年中间却是一片空白,他们回过头来会这样看我们今天的建设呢?对于海南岛的原居住民特别是少数民族来说,其大量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大家庭中重要一员的特有的思维方式、想像力、文化意识和精神价值,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
年逾古稀的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符策超认为,“黎族的船形屋,不仅仅有物质价值,还有文化价值、精神价值,它是有性格、有精神、有生命的,是活的东西。是千百年来黎族同胞建筑的精华所在,它有它的历史特征,你若把它视为一种精神,就会尊敬它、保护它、珍惜它;你若把它简单视为一种物质,就会无度地使用它,任意地改造它,随心所欲地破坏它。”“我们进行茅草房改造,应该尊重一个民族的建筑文化前提。如果到黎族居住区,看到的都是清一色的砖瓦房,那也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由此想到我们正如火如荼般进行着的新农村建设,这样遏制过度开发,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环境,引导农民合理建设住宅,形成自己的城镇和乡村特色,确实值得高度重视。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分布在农村,而正在进行的大规模新农村建设势必会冲击农村的传统文化,如果不把保护文化遗产的工作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往城市改造中的悲剧就可能重演。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专家认为,形式主义的新农村建设至少有三种危害:一是原本就脆弱的乡村生态系统将面临破坏,特别是水系统。大规模的乡镇建设工程,会加剧这种破坏。而中国的广大地区是乡村,因此这种破坏带来的国土生态危机也就愈显严重;二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适应自然环境而形成的乡土景观或者说文化认同将丧失。因受教育文化水平的限制,一旦乡村盛行追求起欧式别墅、小洋楼之流,可能势头会比城市有过之而无不及,将会开启中国乡土文化景观的毁灭历程;三是随着乡土遗产景观的消失,民间的草根信仰体系将随之动摇。所谓乡土遗产景观,是指那些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政府和文物部门保护的,对中国广大城乡的景观特色、国土风貌和民众的精神需求具有重要意义的景观元素、土地格局和空间联系,如祖坟,村头的风水树、风水林、风水池塘,一条小溪,一块界碑,一条栈道,一座龙王庙,都是一家、一族、一村人的精神寄托和认同,它们尽管不像官方的、皇家的历史遗产那样宏伟壮丽,也没有得到政府的保护,但这些乡土的、民间的遗产景观,与他们祖先和先贤的灵魂一起,恰恰是构成中华民族草根信仰的基础。热爱国家首先源于热爱家乡的土地,热爱家乡的土地是因为它有祖先和先贤的灵魂和精神、能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草根信仰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稳定的基础,是和谐社会的根基,它不会因为朝代和政治的更替而发生变化。中国的农业社会一直就是建立在这种对祖先崇拜的宗法体系上,和对万物崇拜的土地信仰基础上的,一直保持着一种超稳定的结构。尽管经历过多次运动,许多乡土遗产已经破坏,残留部分已是万幸,但如果我们现在大张旗鼓地把新农村建设理解成为农村的物质空间建设,就很可能把城市的模式,或者是欧洲城市的模式、华西村的模式带到中国的乡村大地上,风水林被砍掉、弯蜒曲折的河道被填掉或被裁弯取直、有上千年故事的祠堂被拆掉,只要稍不注意,所有这些草根信仰的基础都会被彻底毁掉。
应该承认,农村居民希望改善生活、居住条件的愿望是完全正当的,白查村的年轻人就说,住砖瓦房当然比茅草房好,像城里人一样。同时也应该看到,由于文化素质的原因导致认识水平的不同,农村居民比较容易简单地把新农村理解为宽马路、大广场、小洋楼,以及人工化的河道、辉煌的建筑装饰,而对本地区和本民族几千年来适应自然环境而形成的乡土景观或者说文化认同认识不到或认识不清,对失去这些宝贵的东西不以为然。而农村的基层干部,按照目前某些领导的审美、价值取向、政绩观,就更难以保证不出现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了。
资料表明,原先江浙一带的水乡古镇多达200个以上,但是经过这些年来与破坏无异的建设,现在完整保护下来的只剩下6个。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中国特别是农村的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正在受到严重威胁,如果再不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文化安全的高度来保护文化遗产,我们的传统文化根基就有可能毁于一旦,我们有何颜面面对列祖列宗?
至于具体到海南黎族地区的民房改造,以现有的技术手段和资金条件,完全可以做到既让船形屋完全的保留下来,又让当地居民过上幸福的生活,比如,海南的一些专家就建议,在保留原有的船形屋外型基础上进行内部的改造,设施的完善,这样村民就可以舒服的住在里面,既保留这种传统的建筑,又能很好的保留当地的文化。像云南的傣族建筑,游客在外表上看非常具有民族特色,还是传统的竹楼,但内部已经进行了改造,村民用上了自来水,用上了现代的家用电器。贵州凯里的苗寨,湘西凤凰的吊脚楼也都是保留了传统的建筑特色,吸引游客不远千里前来观光,这一切,都是在保留民族建筑特色基础上才有的。
新农村建设,中央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有专家就认为,还应加上两条,一是看能不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否能保护自己的文化特色,有信仰,有认同感,有归属感?二是看农村劳动者的教育水平是否提高了?对此笔者亦深有同感,多年前笔者在论及农村扶贫工作时就极力主张,应该鼓励和帮助农村居民特别是青年进入城市,或上学,或打工,以此来实现全民族的城市化(按专家的说法,本质上是文明化),而不是把乡村建成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