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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和谐社会与国人的“幸福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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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 2006-10-13 |
| 作者:廉 军 |
六中全会勾勒出了到2020年和谐社会的发展“路线图”,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全面部署。和谐社会的内容丰富,需要党和政府做的事也很多很多,但说一千道一万,归根到底是要用人民群众的幸福来衡量的。
百姓幸福与否怎样衡量?官员说了不算,要老百姓自己来感受。9月12日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出我国将推出“幸福指数”等新统计内容,他解释说:“幸福指数”是老百姓对自己的生活环境,包括收入、就业、保障以及自然环境的一种感受,觉得满意,幸福指数就上升;不满意,幸福指数就下降,就往低走。
在全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人民的生活感受应该被为官执政者所重视。国家统计局就顺势推出了相应的“幸福指数”,可以说是衡量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指标。现在“幸福指数”做为一个较新的词汇,在短时间内成为百姓口头流行语,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对生活幸福的追求是民心所向。
其实,“幸福指数”在许多国家已经被采用,这也并非是发达富裕国家所独有,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喜马拉雅山脚下的山国不丹,早在1998年就提出了一个超前的概念“国民幸福总值”,主要内容包括平等的社会发展、保护传统文化、保护环境、高度负责和政府。国王旺楚克认为:政策应该关注幸福,并以实现幸福为目标。不丹国民的幸福程度已经越来越多地为世界各国所认可。
国人的幸福指数如何呢?我想就目前而言,大家都是不满意的,特别是社会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因贫富差距和普遍存在的腐败现象引发的日益严重的社会矛盾正在积累,如果不从根子上缓解,将会引发社会剧烈动荡。
贫富差别主要表现在城乡之间和贫富两极分化上。有人形象地比喻说中国“城市象欧洲,农村象非洲”,虽然一些城市的生活水平已经与西方国家接近,但农村的落后情况还是让人心寒的。城市人口的平均收入是农村家庭的数倍乃至十倍,全国10%的富裕人群集中了全国40%的财富。
还有贪污腐败、权钱交易、司法不公、环境污染及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领域的乱象,可说是与和谐社会建设背道而驰,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怨声载道之所在,这些都是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化解社会矛盾,最终要落实在基层,因为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有相当大一部分是通过基层表现出来的。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这些都有是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的。
可以说以往各种的政策和努力,其目的都是为了使国家繁荣富强,让百姓安居乐业。这当中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能否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看得见享受得到的实惠。如今旗帜鲜明地提出建设和谐社会,说到了中国老百姓的心坎上,更是把一些抽象的目标变得具体实在,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群众才会对六中全会格外关注。
但中国的老百姓最讲实惠,只认结果。所以说和谐社会说到底,国人的“幸福指数”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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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SRC-74 责编:囡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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