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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日,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法鸣喇叭的通告》,上海市外环线以内全面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鸣号,违者最高可处200元罚款。这项举措实行一个多月以来,全市共查获机动车违法鸣喇叭约8000多起;查处非机动车违法鸣喇叭9000多起,喇叭噪声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上缓解。
实际上,“禁鸣令”在上海并非新鲜事物,早在1998年底,上海内环线以内就因为车辆噪声严重超标而禁鸣喇叭,然而,由于执行不力,旧规出台9年多,路上的车喇叭照样叫得欢。而在本次规定未实行前,根据上海市民信箱的网络调查平台对5700多位市民进行抽样调查显示,有6成以上市民对该规定的执行效果持并不乐观态度,认为“新规定将产生的效果很难说,要看执行力度、市民素质等因素”。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规定的实行成效还是令人欣喜的,这与处罚金额上调、执法力度的加强不无关系。
然而,有赞扬声,也必定有质疑声。有人提出:道路上车辆那么多,警察怎么管过来?因为按喇叭就要罚200,这不符合中国国情。还有人提出:喇叭的功效本就在于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禁鸣之后,喇叭何用?遇到紧急情况又将如何处置?针对这一问题,虽然公安机关也做出了解释,强调“要禁的是恶意的鸣笛”。然而,何为恶意,何为必须?界定划分又成了难题,没有区分,所有的车辆又都可以理直气壮的继续按响刺耳的喇叭,禁鸣令似乎走入了一个难以自圆其说的怪圈。
其实怪圈也好,矛盾也罢,我们没有必要就禁鸣令本身的逻辑问题争论不下,重要的是禁鸣令所产生的社会意义。任何政令的出台,我们不能寄希望于令行禁止,而是要看这一政令在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上发挥了多大作用。禁鸣的意义就在于:通过对影响交通文明、破坏公共环境的个别行为的严惩,达到“杀一儆百”、教育大众的目的。 “禁鸣”惩处不是结果,而是手段,其最终目的在于唤起大众的交通文明意识。培养大众良好的交通习惯。提出禁鸣看似无奈之举,实则明智之策,在一个大众文明并非极度发达的社会里,严厉的惩罚也许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但却是最有效的选择。想当年上海首次提出“闯红灯者重罚50”的时候,也有很多人认为这样的规则在中国不现实,“那么多的人闯红灯,警察怎么抓的过来!”但事实是,经过了多年的努力,上海市民成为了全中国最遵守交通信号灯的一个群体。“红灯行,绿灯行”在这座拥有1800万人口的大都市里成为了时尚与流行。而今在上海的繁华街头,乱闯红灯也许并不会有人来罚你,但你获得的很可能是身后数十双充满鄙视与厌恶的眼神。从这个角度说,禁鸣令禁掉的不仅是上海百万只汽车喇叭,更是禁掉了驾驶员长期养成的不文明的驾驶习惯。不破不立,只有禁掉了不良习气,好的习惯才能形成,新的文明风气才能得到宏扬。当所有的驾驶员也能让文明行车形成一种习惯,自觉的去履行,那么从“不能鸣笛”到“不想鸣笛”、从“你争我抢”到“谦行礼让”的文明转变也就为时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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