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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图方便老百姓出行
新年伊始,各地纷纷公布“2008年为民办实事”的施政规划,猛一看“亲民、爱民、为民”之情溢于言表令人感动!但仔细瞧瞧,十件实事也好、八件好事也罢,其中不少都是中央拨了钱的,不过是要求地方上配套一点抓好落实而已!岂能摇身一变都成了“为民办的实事”?
眼下,笔者从媒体上发现全国各地把这种“中央拿大头地方出小头”的正常工作,贴上“为民办实事”标签的还真不少,且大有群起效仿漫延之势。
大禹早言:“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康熙帝感慨:“民心不可违”、“百姓不可得罪”。
胡锦涛在新年贺词中强调:“继续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和谐。” 所以,“为民办实事”必须实事求是,其敢有半点马虎?
当然,不少地方“为民办实事”着实是动了真情、下了功夫的,绝然没有哗众取宠。比如早在年年末岁尾,就把第二年给老百姓要办的实事在媒体上张榜公告,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最后,根据收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普惠制、力所能及和群众最迫切最直接”的原则,经过反复比较分析筛选十件或八件为民要拟办的实事,又经党委、政府再三讨论审定后方可实施。办法之科学、程序之规范、民主程度之高应当称道!
年前,笔者刚好有幸参加了某地“为民办实事”的一个讨论会,会上一位老同志说,“为民办实事”首先要量力而行,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切忌给老百姓放空炮;其次要实事求是,能办一件算一件、能办两件算两件,不要非凑够十件、八件的;再者把中央给钱让地方配套的正常工作不要戴上“为民办实事”的帽子,否则老百姓会说咱们政府也“摆花架子糊弄人。”
其实,各地政府也不妨回头看看:自己每年计划为老百姓要办的“实事”中有没有以上三种情况?据笔者所知,有的地方因财力等原因给老百要办的实事到年底放了“空炮”的也不是没有;把“中央拿大头地方出小头”的正常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也大有人在……
分析“为民办实事”中存在的华而不实,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有些人“把为民办实事”看成了面子工程,你搞了我也搞,不搞既感到没有面子,也觉得体现不出一方党委、政府的“亲民、爱民、为民”的作风,所以出现了各地竞相效仿的现象;二是中国人自古喜欢“好事成双”,所以各地“为民办实事、好事”都喜欢凑个“十件”或“八件”的。这一“凑”,往往凑得很勉强、甚至就“凑”出了水分;三是大凡“为民办实事”都是一把手最热心的事情,热情高、愿望好,但缺乏有效监督,年初的许诺到年底没有兑现,也没有谁敢去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有歌道: 大事小事天下事, 首先办好百姓的事, 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 都是百姓盼咱做的事。 一生要办的大事是百姓的事, 桩桩件件都要郑重其事。 ……
是的,“好事”办好才叫好事,“实事”办成才称为实事!我们共产党人最讲“实事求是”,而“为民办实事”,讲得就是一个“实”字!在“为民办实事”上玩花枪、唱假戏,那不是“为民”,而是欺世盗名。
冯梦龙曾说:“做官不难,莫作怪。”其实,作为官员“为民办几件实事”并不难,前提是要“实事求是”,绝不能在办“实事”上胡凑数字或乱贴标签,连老百姓都说“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你为政者“不实事求是”,其能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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