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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让荣誉称号成了老百姓的笑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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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 2007-06-04 |
| 作者:张 磊 |
日前,甘肃武威市军颖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田战军,因涉嫌巨额偷税在兰州被抓获,有消息称,军颖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总计偷税、罚款等合计为1367万余元。
颇具黑色幽默意味的是这个偷税大户头顶上竟然还绕了那么多的光环:“省青年兴业领头人”、“先进经理”、“私营明星企业家”、“企业改革先进个人”,甚至还有一个“杰出爱国人士”的荣誉称号!
大大小小14个头衔整整齐齐排在他名字的前面,就好像14顶极不适合的大帽子扣在这样一个无视法律的人的头上——头重脚轻,马失前蹄也就不足为怪了!
有媒体曾经报道过,他经营的军颖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始终以造福桑梓、奉献社会为己任,积极参与赈灾、助残、助教、助学、扶贫、支持文学事业和妇女事业等社会公益活动,累计捐款捐物达160多万元。因取得的杰出成绩和对社会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被省市区授予‘AA级信誉企业’、‘ 省级诚信单位’……”
160万的捐款与逃脱的上千万的税款——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最好笑又最可气的是那个所谓的“杰出爱国人士”称号,让老百姓着实幽了一默:原来可以如此“爱国”!
从开办私人市场到集团化经营,他用了十年就让自己的资产达到了1.2亿,不能不说他是生意高手,“明星老板”可谓言之不虚。只是在偷税方面,他也成了“明星”——涉嫌偷税加罚款总计金额达千万,造就了武威市建国以来偷税第一大案。
也许,这顶帽子是他一直敬而远之、到最后却又不得不戴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现在他人已经被捕,再说风凉话颇有些“棒打死老虎”之嫌,不如调转话题,研究一下这些成为老百姓笑柄的“帽子”——这么不适合的帽子,到底是何人给戴上去的?
众所周知,荣誉是一个社会、一个组织的精神力量源泉。对一个正常的社会而言,荣誉称号有助于推行一些积极的价值观,还可以增强社会的凝聚力。
但是当荣誉成了可以随意颁发,甚至随便什么人、什么团体都唾手可得的东西,它本身具有的稀缺性和价值都将在这一过程中损耗殆尽;更为重要的是,附着在荣誉上的颁发机构的公信力也将变得一文不值。
在此案中,也许正因为田战军本人及其企业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这样才蒙蔽了这些荣誉审定、授予部门的眼睛,以为一好百好——殊不知等到主角锒铛入狱之后,在世人审视之下,发现他还戴有一堆闪着烁烁光华的荣誉——于是一大片奚落的笑声,就地送给了在证书后面落款的政府部门。
学者刘曙光认为,荣誉资源相对集中在公共组织的掌握之中也许是必要的,但不等于国家政权机关要垄断或者主导荣誉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国家政权机关,尤其是政府部门不应当滥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去搞这个评比、颁发那个称号。因为政府部门的职责是执行法律法规,处理具体的法律或者行政事务。
如果政府部门过多参与社会道德评判,一方面会因为公共权力的强制性妨碍道德评判的公正性;另一方面也承担了不必要的道德风险以及政治风险。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评判者必须接受更加严厉的评判。如果政府部门树立的楷模倒下,政府部门也难逃社会舆论的声讨。
也许此种意见有失偏颇,但至少也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假如让荣誉滥觞,那么还能称之为荣誉吗?那老百姓还认这种荣誉所代表的公信力吗?恐怕只会徒留笑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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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王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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