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处处长朱荣元介绍说,《老年保障办法》将70万无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
中广网北京12月29日消息 (记者黎政祥 实习记者杨东)从2008年1月1日起,《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以下简称《老年保障办法》)开始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了凡北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人,每月将可领取200元福利养老金。
12月28日,记者从北京市劳动保障局获悉,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明年将在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出台重大举措。据介绍,即将生效的《老年保障办法》是全国首个统筹城乡、标准一致的福利性老年保障制度,北京市区(县)财政为此将在明年投入16.8亿。
该办法的出台,是北京市委市政府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民生问题的重大举措。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处处长朱荣元介绍说,目前,北京市共有60岁以上城乡老年人236万,其中有70万老年人因种种原因还没有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因此,北京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研究制定了《老年保障办法》,保障北京市70万无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孙彦介绍说,《老年保障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但需要4个月的时间进行信息系统建设和受理申请等准备工作,福利养老金将于明年5月份起正式发放,前4个月的福利养老金将一次性补齐。
据悉,从2008年1月1日起,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无保障老年人,每人每月由财政发放200元福利养老金。待遇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和财政承受能力还将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