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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直接督促、关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经有些年头了。可是,为什么年关将近,依然会有为数不少的农民工在瑟瑟寒风中为“讨薪”而奔波于城市的街头呢?究其原因,笔者以为只治标、不治本,是“欠薪”问题久治不愈的症结所在。
近日,笔者在采访中遇到了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整整一上午“守株待兔”式的采访,等到的三拨上访“讨薪”农民工中,所建工程竟然无一例外地都与“市政工程”有关。纯属巧合?还是必然结果?问及相关人士均三缄其口。投资大、透支多、进度快的政府形象工程是否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个新的焦点?
其次,笔者通过调查了解,发现建筑市场承包关系混乱是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使承建工程“合法化”,许多没有资质的项目经理通过交纳一定比例费用的方式挂靠在有资质的正规建筑工程公司名下。而许多农民工手中的合同却都是与承建具体工程的项目经理签订的。在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工程承包过程中,所谓“羊头”——有资质的正规建筑工程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正规的法律合同,但却不参与工程建设,所以也不与真正干活的农民工接触;“狗肉”——各自为阵的、没有资质的所谓项目经理却又急于赚钱与应该为农民工工资“买单”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也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却与农民工签下了合同。显然易见,这是一个中间有裂缝的、脆弱的链条。只要稍加“拉扯”,或有所争议,真正为工程建设付出艰辛劳动的农民工都会拿不到工钱,且一纸合同形同虚设。因为与他们签订合同的“项目经理”根本没有足够的能力解决这些问题。而有能力解决问题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又该承担哪些责任呢?
再者,因为建筑承包关系混乱,当建设部门、劳动监察大队等相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无法为农民工讨还工钱时,讨要工钱的最后一个手段只能诉诸法律。但是许多农民工并不愿意走上这条道路。除了高昂的诉讼费、诉讼周期长、对所持证据的怀疑等原因外,目前不尽如人意的法律环境也是造成农民工在法院门前退缩的原因之一。 据统计,我国现有农民工总数约为1.4亿人。国家农业部的调查显示,目前,我国至少还有1·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这也说明: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劳动力市场都将供大于求。这种状况也直接导致部分农民工为了争取工作的机会而不按法律程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即便是明知要签订劳动合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很多。
以上种种原因是导致农民工“欠薪”问题久治不愈的主要原因。 笔者认为:各级政府部门“对症下药”在管别人时首先要从自身做起,看看是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另外,要严查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工程公司,对于出现违法发包、挂靠行为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建筑工程公司应该清理出建筑市场或者以发包的工程款额处以高额罚款,以敬效尤,使之不敢以身试法;在进一步优化法律环境的同时,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使之在进城务工时避免盲目性,应当在正规劳动服务就业部门指导监督下,签订相关劳动合同。否则,农民工“欠薪”的“顽疾”还将被无限期地拖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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