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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乡村警务助推农村大和谐
中广网    2006-11-01
     中广网广安11月1日消息(记者周平 郑轶 广安台苏坤明  杨建林)“农村有了警务室,天天都能见民警,我们身边有了安全感。”在四川广安市广大农村,现在农民只要提起警务室,个个翘起大拇指夸赞,“自从村里建起了警务室,不仅案件少了,小偷小摸看不见了,我们心里踏实了;遇到纠纷、难事也有人过问了,我们可以一心一意致富了!”

    今年3月以来,为服务和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安市率先在我省实施农村警务战略,强势推进农村警务室建设,开展民警驻乡村警务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10月中旬,26个驻乡村警务室陆续运行;今年底,将再建成107个农村警务室。

    从规划布局、警力投放、综合保障到勤务模式,广安市探索出农村警务运行机制改革的新经验,形成“党政牵头、公安主抓、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呈现出“全面启动、运转高效、以点带面、扩面增建”的发展态势,使公安机关控制农村社会治安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社会治安持续平稳有了可靠保障,基层政权得到进一步巩固,农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

    目标明确 强势推进农村警务室建设

    广安农村警务室建设工作在短时间内迅速推进,成效显著,与广安市委、市政府及当地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真抓实干,与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实施分不开。

    今年4月,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本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面覆盖、稳步实施”的原则设置乡村警务室,成立了由市上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市民警驻乡村警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落实了人事、宣传、财政、编办等成员单位的相应职责任务,4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试点工作,明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仪同志牵头负责,责成市委督查办定期督查试点工作进展。

    广安市委书记王平、市长王建军带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深入乡间田野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难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仪,市公安局局长胡钢,副局长刘明川经常深入农村警务室检查指导工作,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试点成功。全市各区县按市委、市政府模式成立了过硬组织机构,落实了职责和任务,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广安市邻水县牟家镇、广安区枣山镇率先进行了乡村警务试点,各地未设派出所的乡镇同步建设乡镇警务室,明确农村警务室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每个农村警务室配备1名民警和1-2名协勤)、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及工作职责等。

    工作中,试点县区领导小组成员分别联系、全权负责一个驻村警务室,警务室启动运行情况与其年度工作考核挂钩,试点地公安机关领导也定点联系驻村警务室,定期进驻警务室工作,带动民警入村,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从整体规划上看,全市五区市县党政和公安机关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出农村警务室建设总体规划,汇聚成全市警务室建设的宏伟蓝图:第一步,启动运行26个试点农村警务室;第二步,今年内在未设派出所的乡镇建设运行107个乡镇警务室;第三步,在未建警务室的农村地区建设运行354个乡村警务室。届时全市将建成农村警务室487个,农村警务网络在广大农村地区将得到全面覆盖。

    统一标准 提高乡村警务室规范化水平

    从一开始,广安市公安局就制订统一标准,着力提高农村警务室规范化水平。公安机关先后出台《乡村警务室勤务运作规范》、《乡村警务室工作职责》、《驻乡村民警、协警工作职责》、《驻乡村民警执法执勤规范》、《乡村警务室装备配备标准》、《乡村警务室考核办法》、《便民利民措施》等8个文件,规范农村警务室建设。

    针对警力不足问题比较突出,而实施乡村警务必须把有限警力投入到乡村的客观实际,广安公安机关转变观念,拓展思路,着重从内外两大渠道入手,努力盘活乡村警力资源。

    一方面,立足自身,从内部挖潜力。坚持以警务运行机制改革为突破口,精简机关,下沉警力,县级公安机关平均减少内设机构35%,减少领导职数41%,一线实战部门警力超过85%;坚持以聘用文职人员为手段,将从事接警、文秘、后勤等非执法岗位的警力有效置换出来,充实到基层一线;坚持以政策下倾为导向,实行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重点向基层倾斜,向驻乡村警务民警倾斜,按照基层高于机关、农村高于城区的原则,提高警务室民警各类津补贴标准,从政策上鼓励和支持民警到基层工作,保证每个乡村警务室有1名民警;另一方面,从外部借助力。面向辖区群众和民警家属、乡镇干部,为每个乡村警务室选聘1至2名协勤人员,目前广安先期试点运行的26个农村警务室中有6个“夫妻式”警务室;面向分流的乡镇行政事业干部,在不增加财政负担和乡镇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吸纳一部分人从事警务室协勤工作,目前已有36名乡镇分流干部成为协勤人员。这种内外挖潜措施的落实,有效整合了警力资源,弥补了警力不足,切实解决了乡村警务无人干的问题。

    针对广安地处丘陵地域特征明显,农村交通通讯条件较差,农民住宅相对分散,农村警务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的客观实际,两级公安机关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立足于三方面因素,规范设置乡村警务室。一是立足于定向因素,即治安状况定向、地理位置定向、人口数量定向、聚居密度定向等,打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行政区划界限,以5个左右的行政村为单元,分片划分警务区,做到警务范围与警情总量基本对称;二是立足于流向因素,即人员流向、地域流向、道路交通流向、农村经济流向、民风民俗流向等,采取在边远区域多村联片、治安复杂村、交通汇集线、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农村产业带设置的选址措施,将驻村警务室建在辖区重点部位,有效发挥警务室驻扎一村、辐射一片的警务效能;三是立足于便民因素,即方便农村群众识别、方便农村群众报警求助、方便农村群众办事等,统一驻乡村警务室的设置风格,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警务室名称,有效促进了警务室科学化、规范化,切实解决了乡村警务落地生根的问题。

    在经费保障和硬件建设上,广安市按照以地方财政支付为主、公安机关重点倾斜的政策,认真落实县区、乡镇财政分级承担的保障措施,从四个层次入手,全力解决乡村警务必需经费。一是市级财政保启动,补贴每个农村警务室2万元,作为乡村警务工作先期启动经费;二是县级财政保补贴,解决农村警务室每月300元的特殊津贴,以及协勤人员的酬劳;三是乡镇党政保建设,采取与村支部活动室合建、租赁购置民房、利用闲置公房等方式,按照用房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和“四通”(通电、通水、通公路、通电话)、“三有”(有居室、有厨房、有卫生间)的标准,认真落实警务办公、生活用房。四是保装备,为警务室配备了电脑、电话、汽车或摩托车、警械等设施设备,保证乡村警务工作的现实需要。这种多渠道筹集、多层次分担的办法,有效确保了人头经费、建设经费、装备经费、业务经费的足额到位,切实解决了乡村警务的保障问题。

    勇于探索 创新农村警务模式

    广安市农村新型警务室有两种模式:一是包片式警务室。主要考虑农村地区综合因素,根据交通条件、人口密度、治安状况等固定民警分包,辐射几个村,包片区民警组织、带领治保主任、巡逻队员、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群治力量,全力做好各项治安管控工作;二是为了让警务室民警,特别是山区警务室民警沉得下、留得住、干得好,推出了“夫妻警务室”。

    乡村警务工作中,民警由整体作战转为单兵作战,如何保障提高警务效能?针对这一实际,广安市公安机关紧紧抓住勤务模式这个关键,推动乡村警务有序开展。

    实行全天候警务机制,规定驻乡村警务民警不参加所在派出所统一值班,不参加警务区以外的集中行动,必须24小时全天候接受群众报警求助,每周走村串户了解社情民意不低于30小时。要求民警以发动群防群治组织进行治安巡逻、开展入户调查为主要勤务方式,以收集情报信息、人口管理、纠纷调处、协助办案、服务群众为主要勤务内容,努力做“农业发展的服务人、农村治安的维护人、农民朋友的贴心人、法律法规的传播人”。

    实行警务村务互动机制,驻乡村警务室由派出所和乡镇党委政府共同管理,以辖区派出所管理为主,警务室民警兼任所在乡镇综治委副主任或委员,明确驻村民警和村社干部的职责任务,警务室民警积极会同村“两委”组建农村治保会、治安巡防队、义务消防队、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发动群众开展自治联防和巡逻。实行联勤协作机制。

    制定了相邻警务室联勤协作制度和与相关警种的打防协作制度,警务室民警每周至少向所属派出所汇报一次工作,及时向村社干部、相关警种和相邻警务室通报工作情况和情报信息,形成治安防控网络和打击犯罪“拳头”。

    实行考评激励机制,采取对驻乡村警务民警、协勤人员进行捆绑考核的办法,把群众满意度作为主要考核指标,要求做到驻勤率、熟悉率、入户调查率、群防组织健全率“四个100%”和农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对公安机关执法满意度、对便民利民措施满意度、对内务管理满意度“四个不低于90%”。

    严格依据考评结果,引入奖惩激励机制,对民警特殊津贴、协勤人员薪酬实行浮动,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对群众满意度高、辖区治安秩序好的警务室以民警姓名命名,命名民警享受一定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增强民警的荣誉感和责任心。

    实行岗位练兵机制,以“三懂四会”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建立和落实了集中训练制度,确保驻乡村警务民警每年接受不少于15天的集中培训;组织驻乡村警务民警立足岗位、自学自练,做到熟悉基本情况、遵循基本程序、提高基本技能、掌握基本政策、具备基本方法,努力适应乡村警务工作的需要。这种驻乡入村、协勤联动的警务模式,有效实现了警务触角的延伸和警务工作的高效运转,切实解决了乡村警务怎么干的问题。

    百姓称赞 警务室推动农村大平安

    小小警务室,打牢了公安工作的“大基础”。广安市通过开展乡村警务工作试点,使警务工作得到了有效延伸。民警与群众接触更多、距离更近,民警在与群众的闲谈拉家常中,就能了解掌握很多治安情况,丰富了公安基础信息。同时,警务重点得到了真正下移,驻乡村警务民警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服务辖区群众等基础工作上,把主要精力放在组织治安巡防队、基层调委会、义务消防队等群防群治力量上,开展治安防控,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夯实了农村公安基础工作。

    小小警务室,体现了公安工作的“大战略”。实施乡村警务,实现公安机关警务平台前移,大大缩短了驻村民警接处警时间,提高了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化解了一大批可能引发刑事案件的民间纠纷,压缩了农村案件发生的时间和空间。广安市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农村警务室共协助办理刑事案件328件,查处治安案件646件,极大震慑了违法犯罪。试点农村地区常见的小偷小摸现象大幅减少,发案数量同比平均下降60%,多个乡镇整月无刑事案件发生,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小小警务室,密切了公安民警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大亲情”。实施乡村警务,派出所很大一部分警力下沉到“前哨阵地”,驻乡村警务民警工作在农村,与农民群众朝夕相处,真正做到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民警利用人口管理这个载体,给农村群众带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带去了科学文化和法律知识,解决了农村群众报案难、求助难、处理纠纷难、办理户口难。在半年内,广安市先期试点的26个农村警务室入户调查14000余户51000余人,上门提供户籍办证服务1100余次,受理村民报警救助156起,结对帮扶123户村民,收到群众感谢信67封。

    小小警务室,牵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协调发展的“大和谐”。驻乡村警务民警兼任乡镇综治委委员,一部分村社干部兼任协勤人员,实现了警务工作与村务工作的互动。重建了农村调解委员会、治保会等群防群治组织186个,提高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巩固了农村地区的政权基础。同时,驻乡村警务民警从物建信息入手,协助完善了村级调解组织,规范了治安调解、民事调解的工作程序,建立警民联系点55个,组建院坝联防、山湾联防队伍69支1196人;全市乡村警务运行至今,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798起,及时化解、妥善处理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消除了农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肖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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